首 页
新闻中心
本局文件
政务公开
教育资源
教师培训
安全教育
教育管理
快速导航:
坡头区教育局电子邮箱
教师进修学校
在线投稿
快速导航:
上级文件
校园风采
教学教案
课件下载
软件下载
教育剪影
视频在线
学籍管理
电子邮局
用户名:
密码:
文章
下载
图片
您现在的位置:您的位置:
首页
>>信息浏览 >> 正文
关于落实解决中小学代课教师和教师工资福利待遇问题季报制度的通知
作者:佚名 上级文件来源:
省信息中心网
点击数:606 更新时间:2009-8-13
【字体:
小
大
】
粤教师〔2009〕83号
各地级以上市、县(市、区)教育局、财政局、人事局、编办、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劳动局、社会保障局):
根据省府办公厅《印发广东省解决中小学代课教师问题工作方案的通知》(粤府办〔2008〕57号)和《印发广东省解决中小学教师工资福利待遇工作方案的通知》(粤府办〔2008〕58号)精神,各地要建立解决中小学代课教师问题和教师工资福利待遇问题两项工作进展情况的季报制度(以下简称季报制度)。为切实落实季报制度,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送形式
采取每季度末各单位联合填报季报表的形式报送。季报表分为《解决中小学代课教师问题工作进展情况季报表》和《解决中小学教师工资福利待遇问题工作进展情况季报表》(详见附件1和附件2)。
二、报送程序
各县(市、区)有关部门联合填报季报表并经共同审核盖章后分别报市教育局、财政局、人事局、编办和劳动保障局(劳动局、社会保障局)。地级市有关部门联合填报市直单位季报表并经共同审核盖章后,连同所辖县(市、区)的季报表,于每个季度结束后10天内分别报省教育厅、财政厅、人事厅、编办和劳动社会保障厅。
三、工作要求
(一)落实季报制度有利于全面掌握各地解决中小学代课教师和教师工资福利待遇问题进展情况、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等,是省直有关部门制定政策措施的重要依据,具有严格的时效性要求。各地务必高度重视,确保季报真实、准确、完整,并按照规定时间要求及时上报。要指定专门部门和人员负责采集、整理、统计上报各类数据。
(二)各县(市、区)有关部门负责填报所辖区域内中小学校教师和本级公务员的有关数据,地级市有关部门负责填报市直中小学校教师和市直公务员的有关数据。地级市上报季报表时,只需负责收齐、审核各县(市、区)季报表后连同市直季报表统一上报,不需汇总各县(市、区)季报表的数据。
(三)各地报送的数据如有弄虚作假,一经查实,视情节严重程度追究相关部门主要领导和填报人员的责任,并通报全省。
(四)各级教育、财政、人事、机构编制、劳动保障等部门应各司其职,加强沟通协调,共同做好季报工作。其中:季报表中涉及教师数量等情况由教育部门具体负责,涉及教师和公务员平均工资水平等情况由人事部门具体负责,涉及教职员编制等情况由机构编制部门具体负责,涉及教师社会保障等情况由劳动保障部门会财政、教育、人事等部门具体负责。
请各县(市、区)务必于8月20日前将2009年第一和第二两个季度的季报表报送地级市,地级市务必于8月24日前报送省各有关部门,今后的季报按照上述报送程序中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定期报送。
报送过程中,如有疑问可与省直有关单位联系。省教育、财政、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各相关业务处室联系电话分别为:
省教育厅师资管理处,020-37626716;
省财政厅教科文处,020-83170430;
省人事厅工资福利处,020-83133995;
省编办事业机构编制处,020-83133964;
省劳动保障厅劳动工资处,020-83352242。
附件:
1. 市 县(市、区、市直)解决中小学代课教师问题工作进展情况季报表
2. 市 县(市、区、市直)解决中小学教师工资福利待遇问题工作进展情况季报表
省教育厅 省财政厅 省人事厅
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
二〇〇九年八月十一日
上级文件录入:李春 责任编辑:lichun
【
发表评论
】【
加入收藏
】【
告诉好友
】【
打印此文
】【
关闭窗口
】
相关链接
没有相关上级文件
网友评论:
(只显示最新10条。评论内容只代表网友观点,与本站立场无关!)
图片上级文件
最新上级文件
转发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组织
全国2.2亿中小学生将一起收看《开学第一
2009年全国教育事业发展统计公报
2010年广东省普通高考考生志愿填报
广东省教育厅严禁幼儿小学生排队等候入
关于教育网站(校)申请注册的通知
广东高考取消X科 时间缩减至两天:6月7-
转发省教育厅关于实施义务教育阶段学生
咬定青山不放松--李尚武
扬金虎之威 展高考雄风--陈炎生
热门上级文件
全国2.2亿中小学生将一起收看《开学第一
2009年全国教育事业发展统计公报
2010年广东省普通高考考生志愿填报
广东省教育厅严禁幼儿小学生排队等候入
关于教育网站(校)申请注册的通知
广东高考取消X科 时间缩减至两天:6月7-
转发省教育厅关于实施义务教育阶段学生
咬定青山不放松--李尚武
扬金虎之威 展高考雄风--陈炎生
关于湛江市2010年普通话水平测试安排的
推荐上级文件
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联系站长
|
友情链接
|
版权申明
|
管理登录
|
E-mail:
ptjy265@163.com
Copyright © 2006-2010 湛江市坡头区教育局版权所有
网页设计与维护:
李春 陈培春
粤ICP备09126296号